車齡:1 年內
50 c.c
| 輕型機車
599起/天
● 租車必須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及中華民國核發之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外籍遊客必須攜帶護照、國際駕照。
● 租車前請先自行拍攝車輛整體車況,以避免在還車時的爭議,可保障自己的權益。
● 承租人未滿20歲需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方可租用。
● 車輛出租後,不得轉介於他人使用。
● 車輛在行駛期間必須遵行交通法規,如有交通違規罰單,應由承租人全額繳納。
● 車輛若是在租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必須負責全部意外事故賠償以及法律責任。
● 出租時每車皆附帶安全帽承租人務必善盡保管責任。
● 超過預訂取車時間半小時,且未事先通知者,視同取消訂車,本公司得以轉租他人。
● 未列出細則遵照中華民國租賃機車定型化契約施行。
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 僅提供天災、颱風、高鐵停駛等狀況 ),本公司得以用同等車輛替代或退回100%預訂金。
預訂金退款條件: (一)於預訂取車日前1-2日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預訂金之0%。 (二)於預訂取車日前3-6日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預訂金之50%。 (三)於預訂取車日前 7 日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退還預訂金之100%。
取車日7天前可取消預約,3天前取消將退50%的租金,2天內則不退款
租用期間不限里程、換電次數,限澎湖地區使用
車輛損害須負擔折舊損失、營業損失